2.1、S/A级展具制作搭建服务:包括展展具设计及优化、展具延展;展具制作、储存、运输、展台搭建;展台AV设计、管理、执行;展台维护、结构审核、施工图绘制、展馆对接等。
2.2、S/A级车展运营策划及执行:包括发布会、整体运营方案策划及执行,涵盖现场演绎、现场用户互动、展台互动装置运营、集客留资、展车管理、现场氛围布置管理、运营物料设计及制作、三方人员统筹、视频音乐制作、环境物料管理、销售端对接、现场接待等。
2.3、应标公司能够按照双方议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项目,有较强的第三方资源,有独立的车展项目运营管理团队,有自己的展具制作工厂为佳。
2.4、应标公司应具备承接展具制作搭建服务及车展运营策划执行的能力。
2.5、2025年服务场次共计四场,分别为上海车展、粤港澳大湾区车展、成都车展、广州车展。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S/A车展结束。
3.1、【投标资质】
3.2、【服务经验】
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相同或类似的良好业绩,且能够提供近5年内在相关行业成功服务的案例:
(1)案例数量要求:不少于 4个S/A级车展执行案例(豪华品牌、高端合资品牌、造车新势力品牌,需为不同品牌,同一品牌的多个服务案例算作一个案例);
(2)案例时间要求:2020--2024年;
(3)5年不少于4个案例,至少含2场北京国际车展/上海国际车展搭建案例,以及2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车展运营执行案例;如服务面积小于要求尺寸视情况评审是否符合标准。
(4)提交材料要求:
备注:请供应商务必按照要求提交案例材料,如因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供应商被淘汰,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3、【团队要求】
(1)具备专职的服务团队能力:
①公司员工规模50人及以上(不包含行政等后勤人员);
②配备具有服务案例管理经验的专业团队及核心成员;团队配备架构需包含:客户/项目经理、工程/制作总监、CAD设计师、展台运营、三方人员管理、互动技术、车辆管理等以上人员,需有服务S/A级车展经验5年及以上(本单位在职时间不少于2年);需配备相应的搭建服务等项目管理团队;创意、设计等专人专岗,须配备独立全职专业人员为零跑品牌提供专项服务,同时拥有较好的第三方资源;
④AV设备提供应商团队配备架构需包含:客户/项目经理、视频、灯光、音响等专业项目经理,以上人员需有服务豪华品牌S/A级车展经验5年及以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垫资能力(2000万以上)及专业团队,具备同时承接至少5场或以上车展相关业务的能力和成功经验;
(3)公司组织结构完整,近年来有较好业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运营至今,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出现搭建事故的、存在演艺资源纠纷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近三年业内有不良合作史的、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有不良商业行为的、现场维权事件的等;
(4)展具制作工厂可满足完整预搭建,并可提供展具存储功能;
(5)团队人员须参与讲标,且在投标时即提报团队人选,明确团队架构、人员编制,同时需提供团队人员履历及参与案例介绍。
3.4、资金垫付能力不低于2000万。
3.5、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因重大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项目不接受资源方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执行公司。
4.1、报名方式
4.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按照 4.2 ******,邮件标题请标注【应标零跑汽车2025年S/A级车展展具制作搭建及运营项目】。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4.1.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 日16:00前。
4.2、投标文件包含以下但不限于:
4.2.1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明;
******事务所盖章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出示财报,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2.3 公司信息登记表、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三项均为固定格式,报名后后我方邮件回复发送后填写;
4.2.4 符合资质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案例按照3.2要求提交)。
5.投标须知:
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5.1、投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我公司规定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 10 倍作为违约
金,同步取消合作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
5.2、供应商/个人在投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
单库永不启用;
5.3、投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投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
息;
5.4、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
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5.5、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假及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369 号大华·江虹国际创新园A 幢三层 A301室
招标组织经办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151 5887 7013
招标技术经办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51 0112 9113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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