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开标时间、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5 09:30:00,更正为:2024-12-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5 09:30:00,更正为:2024-12-12 09:30:00。
1.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详细评审 采购包1(2025年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中“仓储存储能力 (5.0分) 对投标人自有仓库或租赁仓库情况进行评审: 1.仓库面积≥500平方米,得5分; 2.300平方米≤仓库面积<500 平方米,得4分; 3.100平方米≤仓库面积<300 平方米,得2分; 4.仓库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 5.无仓库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如是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如是租赁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租******消防情况说明文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须体现投标人仓库的面积,不提供或提供不齐不得分。”现变更为:“仓储存储能力 (5.0分) 对投标人自有仓库或租赁仓库情况进行评审: 1.仓库面积≥500平方米,得5分; 2.300平方米≤仓库面积<500 平方米,得4分; 3.100平方米≤仓库面积<300 平方米,得2分; 4.仓库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 5.无仓库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如是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如是租赁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及相应的付款凭证复印件;自有的和租赁都需提供该仓库在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消防情况说明文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须体现投标人仓库的面积,不提供或提供不齐不得分。”
2.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209号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177/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
电 话:******-177/133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相关附件:
2025年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