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成都会展整体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1.删除★采编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采编人员,采编人员须具有记者证。 2.3.4.其他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宣传策划方案,宣传策划方案中均应包含: (1)宣传策略和预期达到的宣传目标; (2)宣传创新点描述,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包含:(1)进度实施保障措施;(2)应急预案; 3.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4.供应商提供其他媒体作为宣传媒体补充或应急宣传保障,5.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属项目负责人类似宣传经验,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员中具有媒体行业或新媒体行业相关经验或媒体从业工作经历或具有策划或文字编辑或设计或视频剪辑或视频拍摄专业技能,5.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6.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照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服务应答表或商务应答表中应答或响应即可。 更正为: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宣传策划方案,宣传策划方案中均应包含: (1)宣传策略和预期达到的宣传目标; (2)宣传创新点描述,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包含:(1)进度实施保障措施;(2)应急预案; 3.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4.供应商提供其他媒体作为宣传媒体补充或应急宣传保障,5.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属项目负责人类似宣传经验,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员中具有媒体行业或新媒体行业相关经验或媒体从业工作经历或具有策划或文字编辑或设计或视频剪辑或视频拍摄专业技能,6.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采编人员具有5年(含5年)以上相关媒体工作经验,7.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8.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照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服务应答表或商务应答表中应答或响应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备案号:************4898[2024]06994,行******财政局,监督电话:******。
名称:******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8楼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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