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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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竞谈-2025-5 | |||||||||||||||
******公安局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678,95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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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4服务期限:三年;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公安部《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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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可不再提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此为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 2.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 IE11 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 自行承担。 4.监督人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古城路中段260号 联系方式:****** ******公安局驻局纪检组 联系人:朱亚飞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胜利中路16号 联系方式:0393-******(******) ******公安局党风政风室 联系人:李强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胜利中路16号 联系方式:0393-******(******)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公安局 | |||||||||||||||
地址:濮阳市胜利中路16号 | |||||||||||||||
联系人:雷震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 |||||||||||||||
联系人:张琳洁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琳洁 | |||||||||||||||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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