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固定与我单位对接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联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5.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以实际结算为准
1.比选响应单位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网址:******/),在“公告公示”-“项目公告”栏目中找到本项目,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
2.按本公告附件要求填写《比选申请人报名表》、《比选项目情况表》、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uqing@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全称。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3.请有意向的响应单位于约定的网上报名结束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在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相关材料;
4.本公告公示期为7天。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为单位职工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比选文件11.15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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