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北京******有限公司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我行拟对《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消防改造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方案洽谈。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不为“0”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无。
二、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1.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2024年12月2日12:00之前完成报名。
2.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供应商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
3.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文件须用软面封皮胶装并逐页编制页码。材料要求如下:
(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允许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直接参与投标,但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供应商是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和总、分公司有效上述要求证件的复印件。(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5)参加此次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加盖公章。
上述有关要求中提到的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必须分别编制,胶装成册,单独密封递交至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0号;收件人:丁笠;联系电话:******。(A4装订成册,提供三份,一正两副)
4.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行保留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行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三、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金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