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87,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 187,000.00 元 | 1(项) | 187,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12-16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2-16 14: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x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在行采家-电子竞采(******/xe/)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建议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具备竞标资格。
(四)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五)询比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4:30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 (二)交付地点:******法院。
- (三)验货方式:
(一)本工程按国家建设部最新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果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施工方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重新免费施工。
(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网上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价。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验收、后期服务、保险等履行完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二)本项目附件1: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仅作为供应商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验收及结算的依据;若附件1: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最终实施现场数量不一致的,以最终实施现场数量为准。供应商投标时应综合考虑此部份风险因素,并作出合理报价。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担保函、有效的等额发票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须符合《渝财采购〔2023〕7 号》的规定,且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保时间应明确不低于实施时间,出具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纸质保函向采购人提供保函原件(电子保函向采购人提供保函复印件),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法院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