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YSY******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大学北门新教师公寓1.2.3号高楼房顶防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大学北门新教师公寓1.2.3号高楼房顶防水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学北门新教师公寓1.2.3号高楼房顶防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学北门新教师公寓1.2.3号高楼房顶防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
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9日09时30分到2025年05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领取
******有限公司邮箱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Y******001
******大学北门新教师公寓1.2.3号高楼房顶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大学北门新教师公寓1.2.3号高楼房顶防水工程。(详见工程
量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
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有限公司邮箱领取(******)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
供);
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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