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改革局关于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固〔2023〕1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3〕1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1建设地点:长宁县2.2.2建设规模:对长宁县21个入河排污口树立规范标识牌;安装周边视频监控设施12个;新建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8座;建设长宁县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等。2.2.3交货地点:长宁县2.2.4交货期:120日历天(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水质自动监测站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招标文件(定稿).ZBJ